各學院、各單位:
為加強出國派出工作管理,推進我校國際化進程,做到有目的、有重點、有層次、有計劃的選派優秀教師出國(境)研修,現開展2013年度出國(境)派出計劃的制定工作。為做好該項工作,具體通知如下:
一、派出計劃制定原則
在制定出國(境)派出計劃時應明確派出人員研修任務,注重派出質量,提高人才培養水平;立足現有條件,關注國際學術前沿,以學科建設為核心,重點支持國家、學校急需發展的專業;分層次、有計劃地進行選派,合理構建梯隊,充分利用派出渠道。
二、派出計劃制定程序
1.學校公布本年度所執行出國(境)派出項目,申請人對照自身條件選擇合適的項目向學院提出申請,填寫并提交《南開大學教師出國研修申請表》或《南開大學學術團隊出國(境)申報表》。
2.學院匯總申請,組織召開學院(學科)學術委員會會議,對申請進行評審,評審內容包括申請者的學術水平、科研能力和發展潛力、出國研修計劃的可行性、國外留學院校或科研機構的水平、國外合作者的資質和水平等。明確其出國研修的目的、需要完成的任務和回國后將承擔的主要工作等。
3.學院召開黨政聯席會議,根據上述評審意見,綜合考慮學科發展需要及教學科研工作安排,制定本學院年度派出計劃,確定各派出項目推薦人選。
4.學院派出計劃及推薦人選名單需進行公示,公示期內無異議后向學校推薦。
三、派出計劃的內容
1.學院年度派出計劃報告。各學院在報告中說明制定該計劃的培養計劃、選拔程序、派出教師出國期間的管理、回校后的考核方式等內容。
2.2013年度教師出國研修計劃表。計劃表中應包括國家公派項目、學校項目及學院項目,并且以每個項目為單位對申請人進行排序。此外,學院還需對以自尋資助方式出國進修的申請者進行審核,如符合學院學科建設和師資隊伍培養的需要,也可列入學院年度派出計劃中。
四、派出計劃的實施
1.學院應督促國家公派錄取人員按期達到外語合格條件,并安排好其科研教學工作,保證在留學資格有效期內派出。凡未按期派出者,留學資格將自動取消。
2.各單位應對回國人員進行跟蹤服務與管理,及時了解選派留學回國教師在教學、科研及師資隊伍建設方面發揮作用的情況,加強數據、典型事例等的收集與整理。每年年底向學校提交本年度派出計劃執行情況總結。
五、派出人員考核
1.派出期限超過半年的項目,派出教師每半年需向所在單位提交工作進展報告,該報告作為績效考核的組成部分。
2.派出教師回國后,所在單位須以研修計劃為依據,以“考察一門專業骨干課程、發表一篇高水平學術論文、邀請一名國際知名學者來校進行學術訪問”的標準對其進行考核。派出教師回校報到時,應將《南開大學回國(境)人員登記表》和學院的考核報告一并上交學校,根據考核結果和中期工作進展報告發放模擬績效工資獎勵性部分。
3.為建立長效追蹤機制,各學院對派出教師的長效考核應在下一個聘期的聘期考核中予以體現,以完善公派出國項目效益評價體系。
六、其他
1.2013年2月1日后仍在外進修人員需填寫《南開大學教師出國研修申請表》,學院匯總以后上報學校,學校根據相關政策調整待遇。
2.2013年的派出工作將嚴格按照該派出計劃執行,未進入該計劃的教師原則上當年不會選派,獲得國外資助赴外訪學的教師也必須列入計劃。
3.對于無法按期派出的教師,在有效期結束后2年內學校將不受理申請人提出的公派出國(境)申請,并在后續年度的申報中核減所在學院的公派指標。
4.根據出國計劃執行情況,在當年9月根據需要學院可再提交一次出國計劃,內容及要求與此次相同。
5.請各學院、各單位于2013年3月15日前將年度派出計劃報告和《2013年度教師出國研修計劃表》報送人事處(行政樓611),同時發送電子版至郵箱hubb@nankai.edu.cn。
聯系人:胡冰冰 杜雨津
聯系電話:23500163 23509620
人事處
2013.3.1